国家法官学院2020年度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时间: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重加强人民法院合格法治人才的培养,努力为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培训保障,围绕完善法官培训制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国家法官学院制定了2020年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现就课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实施的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国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大局,为顺利实施《2019—2023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提供理论支持。
2.满足法官培训的实际需求。以法官教育培训的现实需要及其亟待解决的问题为研究对象,着眼于教学内容质量的提升,满足当代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实际需求,提升司法能力,为法官培训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智识基础。
3.探索科学的法官培训规律。将法官培训作为一门科学,系统地研究法官培训的体系、方法、管理、队伍、机构、教材、评估、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问题,形成系统的法官培训研究成果。
二、课题实施方式
1.公开申报的课题由国家法官学院课题评审委员会择优立项。
2.课题由主持人负责,并由主持人所在单位作为信誉保证单位。主持人负责课题组成员的聘任、课题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信誉保证单位负责监督管理课题研究经费使用情况、提供研究条件、协助国家法官学院进行课题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鼓励与国家法官学院科研力量共同申报,优势互补,力争研究成果实现审判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审判工作与培训工作相结合。
三、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员范围
1.国家法官学院教师、研究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2.国家法官学院各分院教师、研究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3.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合作院所教师和研究人员。
(二)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丰富的法学研究经验或法官培训管理经验,对所申请课题具有深厚的研究基础,有必要的研究时间,能够始终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并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科级及以上职务。
3.课题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20日后出生)。
4.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攻关。
5.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在本批课题中只能参加一个课题的投标。
四、申报与评审
1.《国家法官学院2020年度研究课题指南》所列选题为研究方向指引,申请人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2.申报国家法官学院研究课题,须填写《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为方便申请人申报,申请时暂不需要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经评审拟立项的,由拟立项课题的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官学院的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及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如与课题申请书填写情况不符(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除外),或不符合本通知对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经查证属实,不予立项。
4.课题立项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先采用专家通讯匿名评审打分,再由国家法官学院课题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向国家法官学院提交课题承诺书,国家法官学院向课题主持人颁发立项通知书。
5.立项结果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网、国家法官学院网和国家法官学院信息平台公布。
五、完成时间
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
六、成果形式
课题结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一篇研究报告(不少于4万字)。成果发表时,应以脚注的形式注明“此课题系国家法官学院2020年度研究课题”。
2.两篇《成果要报》(每篇2000字左右),供《国家法官学院法治研究信息》或其他内部刊物编报。
3.一门培训课程(授课PPT和教案,授课时间2-3小时,并提供该专题的30分钟授课视频)或者一部实用工作指南(1万字以上)。
七、课题检查、验收和结项
1.国家法官学院对课题进展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经费是否继续拨付挂钩。
2.课题验收采用专家评审方式。由国家法官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通过验收的,准予结项。
八、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两万元。
九、申请时间
2020年3月20日—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十、申请办法
1.课题申请人可在国家法官学院网站(http://njc.chinacourt.org)“科研工作”栏目中下载《国家法官学院2020年度研究课题申报通知》及相关附件,按要求认真填写,并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电子邮箱,相关邮件请按“申报人+申报单位+申报题目”的方式命名。
2.课题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已拨付的项目经费一并追回。
联系人:徐文文 电话:15201140327
联系人:吕 鹏 电话:13811562333
电子邮箱:fyxstl@sina.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 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国家法官学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篇:最后一页